2017年,在海宁市食安办的积极推动下,海宁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共保体正式组建而成。共保体自成立以来,已连续3年为全市12个乡镇(街道)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和全市所有学校食堂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每年覆盖学生达10余万人次,覆盖农村家宴达1.2万场次,为防范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制定统一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全市食安险共保体承保方案,根据保险公司市场规模和特点,精心选定共保体组成成员,并结合前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共保体制定统一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方案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方案,框定具体保险产品和服务方案。按目前共保体服务方案,海宁市每个乡镇(街道)缴纳每年2万元保费,即可获得每人赔偿限额为2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安险保障,;教育部门缴纳共约22万元保费,即可获得每人赔偿限额为20万元、每家学校(幼儿园)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的校园食安险。同时方案对共保体提交一份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一个公益金项目等“六个一”工作举措进行了明确细化。通过制度有力保障食安险工作开展,有效提高食安险服务质量。
二、加强指导引领,提升服务水平。将参保列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议内容,确保全部乡镇(街道)和学校(幼儿园)实现参保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构架起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共保体、投保单位共同发力共保食安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程服务体系,使其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加强事前风险预防,由共保体在对投保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后,合理确定费率水平,并提供相关监管协助。二是注重事中风险控制,由共保体定期对投保单位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回访检查,督促投保单位加强事故预防能力建设。三是优化事后理赔服务,优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赔付流程,保证赔付过程公开透明,最大程度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设立公益基金,助推舌尖平安。按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益资金的使用规定,每年提取不少于保费的15%作为风险管理服务基金,用于风险控制、食品安全专项培训。自规定实施以来,已组建食安险专项服务队一支,服务队每年检查学校食堂50余次,指导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50余次,开展村(社区)食品安全指导员和学校行政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培训2次。此外,共保体还积极参与12315活动、食品安全周等主题宣教活动,年均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通过公益活动开展,让参保主体切实感受到参保带来的优良服务,助推食品安全基础性工作更为扎实。目前,海宁市还依托共保体,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创食安领域新产品,推动食安险向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拓展,充分满足多层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参保需求,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食品协调科 吕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