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出外吃饭的时候是否都有听过以下对话?
“这里最低消费250元” “这里不能带酒水”
其实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 都是霸王条款!
容桂某饭店设“最低消费”被群众举报
近日,有群众举报投诉 容桂某饮食店设置了“最低消费”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暗访了该饭店
执法人员装扮成顾客 咨询饭店服务员
该饭店是否设置最低消费金额 并对其对话进行录音,当得知该饭店对餐饮房间设置最低金额后
执法人员当即亮明身份 并开展调查取证
这家饭店共设8个房间小房4间,设最低消费600元中房1间,设最低消费900元大房1间,设最低消费1200元
其余2间未设最低消费,经过调查 该饭店未发生因设置最低消费而多收消费者支付金额的情况,因此,未有违法所得
区市场监管局已于检查当日立案调查
如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查证属实,将依照相关规定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处罚 如当事人有违法所得 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如当事人没有违法所得 最高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法规
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市民在消费过程中 发现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 或遇到以下“霸王条款” 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