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海洲所接到110联动处置信息,一消费者在某早餐店吃出餐饮异物,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坚持要求一千元的赔偿,双方在店内僵持不下。
接到处置信息后,海洲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针对餐厅卫生状况、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另一方面,对双方关于餐饮异物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并查看异物照片、购买记录等相应证明。
在消费者和经营者对餐饮异物基本事实无争议的前提下,调解人员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积极开展调解。最终,在海洲所调解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解的态度,达成一致意见,妥善化解了此次纠纷。(海洲所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