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汤里加罂粟果,结果却给自己带来了6个月的牢狱之灾。
为让生意更好他往牛肉汤里“加料”
“大家都说罂粟果是不能放的,吃了以后会上瘾的,但是我自己小时候就吃,也没见得上瘾。”老李表示,因为自己小时候吃过“加料”的汤,味道更加鲜美,自己开店后就抱着侥幸的心理把罂粟果放到了牛肉汤里,为的是让自己的生意好一点。
老李的老家在安徽淮南,早年间和妻子一起在洪合做横机生意。后来老李特意回家乡拜师学习了羊肉汤的做法。2019年5月,夫妻两人在洪合镇上开了一家淮南羊肉汤店。在夫妻两人的努力下,小店生意还算不错。为了能多增加点生意,2020年8月份又老李开发了牛肉汤。
为了招揽更多客人,老李动起了歪脑筋。想到自己小时候,老家的野地里面长了很多的罂粟果,以前自己家烧汤的时候会加一点罂粟果,味道会鲜很多。想到这里,他拨通了老父亲的电话。父亲果然存有一些从野地里摘来的罂粟果,于是,老李的父亲用袋子把正常的牛肉汤调料和罂粟果装一起,让不知情的外孙女小李带到了老李店里。
从2020年10月份开始,老李每次在牛肉汤里面放两到三颗罂粟果,中途也有几天忘记了,就没有放,一般都是早上起来新烧牛肉汤里面放入罂粟果,就这样陆陆续续的卖带有罂粟果的牛肉汤。牛肉汤每天能卖30到40碗左右,平均算下来一天牛肉汤的销售额在450元左右。在加了罂粟果后销售了20天左右,一共销售额为8000元左右。店里的常客反映:“平时经常到老李家吃牛肉面、牛肉汤,价格实惠味道也蛮好的,吃多了也没有觉得什么不适。”
据老李陈述,在他的家乡罂粟果被叫做“大烟葫芦”。大烟葫芦的花十分鲜艳美丽,果实是一颗土黄色的圆圆的果子,果子上面有花凋谢以后留下的胡须一样的东西。自己小时候拉肚子了、头痛了,用大烟葫芦泡水喝就能马上好。小时候自己家煮汤的时候,也会加罂粟果,这样汤会有独特的香味。老李坦言知道放了罂粟果以后,人吃了以后可能会上瘾,但是他认为瘾头也不会很大,“又不是毒品,对人没啥伤害”。
老李以为自己的谨慎小心能够让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然而还是东窗事发。2020年11月,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老李夫妻俩的羊肉汤店进行检查,在后厨牛肉汤锅内的料包中发现罂粟果3颗,在店面东侧小间内发现未使用的罂粟果26颗。老李夫妻二人可能涉嫌犯罪,当日将案件移送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依法查处。秀洲区公安分局于当日立案侦查。
后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老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秀洲法院提起公诉。同时,秀洲区检察院认为老李的行为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按程序积极履职,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向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老李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80000元。后经释法说理、庭前调解,5月28日,老李支付惩罚性赔偿金80000元,区检察院对该案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撤回起诉。
秀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罂粟再美,美不过生命之花。诱惑再大,大不过幸福之家。据权威研究表明,人们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或其提取物的汤料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另外还会造成注意力和记忆力功能衰退,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出现内分泌失调甚至导致呼吸停止而死亡。
原本老李夫妻俩在自己的努力下,店里本就经营的不错,但为了招揽更多生意,抱有侥幸心理,突破了合法经营的底线,最终人财两空。
公益诉讼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法律保障。在无相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让生产、销售不合法的违法行为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消除危险、赔礼道歉、惩罚性赔偿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