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长安镇唐先永烤鱼店涉嫌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案
发布人:myw发布时间:2022-01-14 09:33:0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市监处罚〔2021〕1496号;
案件名称:海宁市长安镇唐先永烤鱼店涉嫌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海宁市长安镇唐先永烤鱼店;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16年5月起在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68-1号开设海宁市长安镇唐先永烤鱼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2021年10月起当事人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美团店铺“小四川(长河路店)”经营冷菜青椒皮蛋、拍黄瓜直至案发。该店食品经营面积77平方米,从业人员3名,未配备冷菜制作专间,不具备冷食类食品制售条件。因当事人无销售记录,根据2021年11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截取的美团店铺“小四川(长河路店)”交易图片,显示青椒皮蛋月售15份、拍黄瓜月售12份,单价均为10元/份,合计经营额为270元,故可查实违法所得为270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270元;
二、罚款人民币1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