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具有量大、面广、用餐人数众多、部分聚餐为应急性活动等特点,大多场所条件简单、食材购进渠道多、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安全各方面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海宁市乡厨协会友情提示各理事单位及会员做好以下几点,落实好农村家宴操作的现场管理:
01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鼓励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之间、承办者和厨师等加工制作人员之间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细化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
02在集体聚餐举办前,举办者和承办者要主动、及时、如实地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03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应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聚餐活动举办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保持环境清洁。要有清洁干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水源。
0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承办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并通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具备食品安全常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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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进货查验登记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使用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类、四季豆等加工制作食品;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加工烹调食品,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检查,确保食品原料新鲜安全
06饭菜要烧熟煮透,餐饮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要生熟分开,做好的饭菜要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剩饭剩菜要冷藏,再次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禁止使用生食产品在农村家宴使用。
07非食品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要隔离保存,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等要提前收好、远离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避免当作食品原料误用误食引发安全事故。。
08要根据就餐人数,科学计划、适量准备食物,勤俭节约,避免餐饮浪费。
聚餐后如发现用餐人员腹泻、呕吐、发烧等问题时,应及时去当地医院诊治,并向属地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食品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或食安协管人员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