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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安元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发布人:myw发布时间:2018-04-09 17:41:41
      当事人周安元于2017年12月为图方便,在食品处理区内擅自增设卫生间一间给店员使用, 2018年3月29日被本局查获案发。
依据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