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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海艳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案
发布人:myw
发布时间:2018-04-28 17:44:17
当事人郭海艳的店员郭铁锤于2018年1月20日起就住在其店内,并一直以来都将衣物晾晒在该店的生产加工场所内, 2018年2月7日被本局查获案发。依据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