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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市场监管所年查餐饮食品违法案件创新高
发布人:cy001发布时间:2019-01-29 09:48:40

海昌市场监管所按照市局、街道办事处工作要求,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执法办案,2018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重要突破。经统计,全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47人次,对学校、企业食堂、农贸市场、餐饮、食杂等各类经营单位累计落实全面检查286户,查处案件83件,发出监督意见书40份,查处取缔食品违法经营5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起。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累计处罚83件。根据市局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积极转变工作思路,纠正过往重排查、轻处罚、大投入小产出的问题,严格强化执法,日常检查中落实三个必须,即严格落实逢查必记录、有记录必处理、有处理必改的要求,执法办案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处罚食品违法案件数量同比提升300%

二是强化法制学习,丰富案件类型,突破首次案件。通过组织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学习,撰写食品安全案件相关案例,创新开展“我的案例我来讲”活动,极大提高了执法人员办案水平。2018年食品案件种类大幅扩大,除查处一般的过期食品、无证餐饮、无证食堂等案件外,通过对一些法律条款进行研究,拓展查处了一批新型案件,如农贸市场未查验留存食品农产品购销凭证、餐饮店未依法索证索票、餐具未消毒、侵犯他人餐饮服务商标、超范围经营食品、环境卫生差、食品处理区设置卫生间、食品未离地存放等等。其中,餐具未消毒,环境卫生差,食品处理区设置厕所,直接入口食品无防尘、防蝇设备等案件均属海宁首次查处。除了案件类型拓展外,食品案件当事人也进行拓展,如查处全市首起农贸市场举办方食用农产品违法案件等。

三是街、所密切配合,主动对接,建立网格报告市场所查办联动机制。针对当下市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与街道部门主动对接,借助全街道村、社网格,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形成了网格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统一抄报街道食安办,食安办汇总后统一交由市场所查办的良好运行机制。经统计,累计由网格发现食品违法行为并进行行政处罚21件,发出监督意见书27份。

四是紧跟热点,开展网络专项整治。针对网络餐饮监督不足、不到位现象,海昌市场监管所以市局抄送的网络交易平台和第三方食品管理单位定期评价等大数据为基础,结合各村、社区网格排查摸底数据,整合建立了覆盖全街道的网络经营者名单。根据名单中记录的食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选取有投诉举报、第三方评价较差、违法行为较为明显的单位作为集中整治对象,全年累计处罚涉网的餐饮单位8家,并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对餐饮店通过第三方平台未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作出警告处罚。

五是创新监管方式,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行业涉及食品安全,相关食品安全规定非常细化,种类繁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特别是新办证单位,往往不知道食品安全工作具体做哪些。为此,海昌市场监管所创新实行微信管理,用“互联网+”思维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通过海昌洛隆路试点,设计标准化表格,明确了餐饮单位各项义务,通过每周微信上报制度,动态性强化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经过试点发现微信管理投入小,但成效明显,为此,海昌市场监管所与街道食安办通过共同努力,在海昌街道全面推行。目前,海昌街道18个社、社区网格,均已经将所有餐饮单位全面纳入微信管理。